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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准备购买一套商品房,请教格式条款的问题。
江苏南京律师在线   2009-06-06 16:24:31 作者:宋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我们家准备购买一套商品房,请教格式条款的问题。

 

王女士来信问:
    我们家准备购买一套商品房,并想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付一部分房款。我跑了几家房地产公司,也看中了一处房源。现在已准备正式签合同了。但我有一些事情不太懂,现向律师请教,请给予法律方面的帮助和解答。主要的疑问是:我从开发商处取回了几份合同,但合同都是事先印制好的,条文也很多,我虽然努力地去看、去研究了,但心里总是有些疑惑。这些事先印好的条款,能对我们有利吗?如果今后出现理解上的差异,该如何解决呢?

    律师答复:
    您提的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消费者有这样的感觉和疑虑,同样生产者、经营者也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如企业要到保险公司去投保,保险单背面的保险条款也是事先印好的。这些条款在法律上叫格式条款。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签订合同,从其出发点而言,是为了适应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降低合同签订的成本,提高效率。但从另一方面而言,由于其条款是单方预先拟定的,往往会对拟定方较有利。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应先尽可能地读懂、看懂这些条款,对明显不能接受的和有可能产生歧义的条款握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订立补充条款来加以完善。实在自己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教律师,帮助解释和拟定条款。新《合同法》对此也有一些专门规定,如第39条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40条中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41条中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恪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可见,我国法律已经对有关格式条款的拟定原则、效力和适用做出了较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权益。现在,您可以放心地去签合同,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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